不仅仅是海口电单侠交通违法行为
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国内有许多地方电动车违法
也会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来看看有哪些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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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记者从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了解到,新修改的《沈阳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对新出现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相应处理规定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其中包括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交通工具的通行规范及相关交通违法行为的罚则。
河南省会郑州市自即日起打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战,官方29日通报称,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交通违法信息将纳入到个人征信系统,对交通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同时,将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综治项目,免费为市民电动车安装防盗车牌,预防打击盗窃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对消费者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为3年。期满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上道路行驶。
南昌交警创新推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学习考试系统”,下周一开始,一旦违法被抓,除了要进行路面执勤,还要现场进行考试。考试不通过,直接罚!如一年内有三次违法记录,违法人的身份信息将录入个人征信系统!
除了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之外,5月1日起,太原市交警支队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文明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对道路行驶的电动系行车及其他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加大整治力度,对(骑行人员)驾驶时接打电话、占用机动车道、闯红灯、逆行、超速、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进行查处。
违法行为发生后,需要到银行缴纳罚款,拒不缴纳还会影响个人征信。这种处罚方式增加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成本,从而也加大了对非机动车的约束力度。
责任编辑:李明珠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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