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评丨对APP侵权 既要“动口”也要“动手”

  工信部12月19日发布《关于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第一批)通报》,其中,腾讯QQ、新浪体育、小米金融、搜狐新闻等41款产品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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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信部通报,41款APP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为用户账号注销设置障碍、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私自共享给第三方、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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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名APP咋成侵权“带头大哥”?】

  排第一名的居然是号称国内第二大社交软件、拥有8亿多用户的QQ。这不免让广大网友震惊——这些知名APP如同知名企业一样,本该是遵纪守法的典范、尊重用户的表率,缘何成了侵权的“带头大哥”?

  事实上,这已不是知名APP第一次被通报。今年1月,中国互联网协会指出,QQ音乐、携程旅游、快手等14款APP存在多个问题。9月15日,公安部点名批评陌陌、墨迹天气、云闪付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超范围采集公民个人隐私等。

  俗话说,能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知名APP本应管理更加规范,带头恪守法律规范。但在现实中,一些知名APP并没有珍惜羽毛,反而自恃强势地位“店大欺客”,不仅侵害了用户合法权益,还起到了糟糕的示范作用。

  知名APP一再被点名通报,一方面说明有关部门敢于动真碰硬,不留情面,和侵害用户权益行为斗争到底。同时,也从侧面折射出专项整治工作任重道远。知名APP尚且如此,遑论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软件?

  治理侵权APP不能“光打雷,不下雨”。根据通报,41款APP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落实工作。届时,希望有关部门晒一晒整改情况,对于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予以下架。只有让它们付出代价,才能以儆效尤,形成震慑。(南方日报 张淳艺)

  【“浓眉大眼”的APP为何也敢欺负用户】

  值得注意的是,这41款被点名的APP此前至少错过了两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通报显示,在工信部推进 的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中,自查自纠阶段共8000多款APP完成整改。在监督检查阶段,又有百余家问题企业被督促整改。

  这些数据既说明APP侵权已到了何等泛滥的地步,专项整治可谓迫切。而这些被通报的APP既进入了监管部门的视野,也少不了遭受用户的诟病,它们在欺负用户这件事上表现出了强烈的“决心”和“毅力”。尤为引人注目的,自然是名单中那些响当当的名字,有的是科技巨头,有的是细分领域的佼佼者。

  如果说互联网江湖中的小鱼小虾手脚不干净还容易理解的话,这些“浓眉大眼”的APP也敢肆意妄为,可谓咄咄怪事。头部APP和头部企业本应成为保护用户权益的表率,却如此令人失望。这只能说明,长期以来APP耍流氓的代价太低,以致行业风气已经败坏,欺负用户成了默认选项。

  APP违规收集个人信息、过度索取用户权限等痼疾之所以长期难以清理,自然是因为欺负用户有利可图。比如,我们每天都会接到骚扰电话,没准就是手机里的哪个APP把我们的信息卖了。预期收益大于预期风险,所以渐渐地大家都“学坏”了,或者说从来没想过主动“学好”。

  为矫正行业风气,既需要阶段性的专项行动,更需要常态化的有力执法。只有大幅提高侵权的代价,才能让习惯于野蛮生长的APP学会遵守规矩、尊重用户。(澎湃评论 西坡)

  【侵犯用户权益,问题APP不可低估监管意志】

  APP作为一个爆发式发展的新事物,此前其游戏规则都是由厂商单方面说了算的。相当长时间以来,“视用户权益如无物”,就是这一行业很多厂商的潜规则。近一两年来,尽管立法、执法层面发力跟进补漏,但那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却绝非是短时间就可扭转的。

  一个毋庸讳言的事实是,许多APP基本的产品逻辑之一,就是尽可能多的索取用户权限、获取用户信息。这种下意识的习惯,可说是深入某些企业的灵魂,乃至从开始写第一行代码开始就贯穿始终。APP作为市场主体的自发创造,之前长期都处于“监管空白”的蛮荒状态。其间,是没有是非对错可言的,既然连“用户权益”的概念都没有,也就没有“侵犯用户权益”一说了。时移世易,过去那种野路子的“通行做法”,在新的标准之下,很容易触碰红线。

  加强APP的规范监管,也就是最近一两年的事情。《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发布,2018年普遍被看作中国“数据合规元年”。令人遗憾的是,面对立法的完善、执法的加码,一些APP表现出了一种惊人的“反应迟钝”。换而言之,在处理那些历史遗留的侵权问题时,某些APP不是主动进行自我的合规审查,而是心存侥幸、不断试探,只待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后,方才整改。

  此前,工信部等多部门,已多次要求企业就旗下APP自查自纠。然而,诚如我们所见,不少APP面对新规、新标准,仍然选择了打折执行。某些头部APP,对于“何为合理索取权限”“何为收集必要信息”揣着明白装糊涂,其也许原本幻想着“小小的越线”能够蒙混过关,却不料监管机构“专项治理”丝毫不留情面、不揉沙子……必须认清的是,对“APP侵权”的认定正变得越来越严格。也许,原先“强行捆绑推广”“擅自扣费”等恶意情形才会被通报,但现在“多开一个权限”“多收集一项信息”都可能上整改名单。

  某些APP运营者,若是继续低估监管意志和监管尺度,对显而易见的合规性挑战后知后觉,那么今后注定还要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河北新闻网 蒋璟璟)

  【对APP侵权 既要“动口”也要“动手”】

  对这些屡教不改的问题APP,除了公开通报和责令整改,还应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调查问责——不仅要“动口”,还应该“动手”。

  实际上,这些都是APP侵权的共性问题,也是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规制的重点。依照工信部2013年制定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并为用户提供注销号码或者账号的服务。同时规定了罚则,问责手段除了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还有罚款、移交司法部门等,只是罚款额较低,仅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也分别针对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未明示用户注销方式、对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等行为划出了红线,明确了法律责任。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对APP侵权行为的问责包括责令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吊销营业执照。仅就罚款而言,标准和上限更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罚款额可以达到违法所得的十倍,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达到五十万元;《网络安全法》则规定,罚款额可达到违法所得十倍,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达到一百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显然,针对APP侵权问题,法律给监管部门提供了充足的执法武器。41款APP知错不改,无视监管要求,性质更加恶劣。工信部在通报问题和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如有必要,还可以对相关企业依法问责,让其付出必要的法律代价,这样更能充分释放法律的惩戒、震慑功能,达到更好的整治效果。(嘉兴日报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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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南方日报、澎湃评论、河北新闻网、嘉兴日报(略有删节)

原标题:最热评丨对APP侵权 既要“动口”也要“动手”

责任编辑:吴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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