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6个“全面”看海南抓生态文明的力度
南海网关注“海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系列网论三
作者:沧海一声笑
全面,顾名思义就是要一抓到底、不留死角。据统计,《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中“全面”一词出现27次,除去“四个全面”等专有名词外,用以表示工作之完整、周密、详尽的还有26处;如果再加上相类似表述“全覆盖”5处、“所有”4处,甚至多达35处;从中可见省委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之大、力度之大。
全面,意味着鲜明的问题意识。
比如,针对海南生态环境的工程性保护滞后的问题,《决定》提出“加快补齐短板,实施现代化环境基础设施提质全覆盖工程。”针对群众投诉最多的空气污染问题,海南虽然极少大型工矿企业,但生活性排放问题不少,特别是海口、三亚等城市,汽车尾气成最大的空气污染源,改变能源结构、控制车辆排放刻不容缓,因此《决定》要求“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逐步实现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景区用车新能源汽车全覆盖”“气网实现全省城镇全覆盖”“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工程,全面推广农村用气”。针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难题和设施兴建“邻避效应”,《决定》硬性规定“实现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同时发现前些年一刀切“禁塑令”效果并不好,《决定》坚持源头管控,作出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规定“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针对热带农业的安全和品牌建设难题,《决定》要求“建立农业生产全过程质量追溯体系,全面减施化肥,强制施用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往后“菜农不吃自己卖的菜”“毒西瓜”“毒香蕉”等流言将逐渐失去市场。
全面,意味着突出的改革意识。
生态文明不意味着机械地、被动地抓落实,它既是保护出来的,更是充分利用改革思维、调动积极因素、齐心合力建设出来的。比如,针对各市县发展工业村村点火、户户冒烟,有的市县工业园区每平方公里效益甚至不足1亿元,不但无法形成产业聚集,而且还存在环境隐患等问题,《决定》提出“高标准规划建设六类24个产业园区,实施‘飞地’政策,原则上所有工业项目须依规划进入园区。”为调动市县、镇、村等干部群众积极性,尽快改变城乡环境面貌,形成生态优美、生活现代、社会文明的人居环境,《决定》要求“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程”“全面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双修”“双创”改革经验正式从三亚、海口向全省推广;短期任务上要求城市“用5年左右时间,争取全省所有市县达到国家或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文明城市、卫生(健康)城市标准”,要求农村“实现文明生态村全覆盖”;长期任务上要求“力争到‘十四五’末全省所有的乡镇和行政村都建成特色产业小镇和美丽乡村。”
全面,意味着强烈的责任意识。
细化责任、层层压实,才能确保一抓到底。针对水体恢复与保护的问题,《决定》要求,“在每条河流(湖库)全面实行河长制”,并根据海南作为陆域小省、海洋大省、海岸线长达1823公里的实际,举一反三、创新提出“全面推行‘湾长制’”。在决策机制上,要求“全面建立党委政府决策的生态文明审查机制”。如果决策和监管失误,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省委书记刘赐贵强调:“实现环保督察全省覆盖、破坏生态环境的追责对象全覆盖,对损害生态环境的领导干部终身追责,对作为‘守门人’的监管部门和人员该发现问题而没发现、发现后不作为甚至徇私舞弊乱作为的要从严问责,让各级干部时刻牢记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意味,在追责问题上,实现了地区全覆盖、人头全覆盖、干部生命周期全覆盖,制度之网越织越密,再无漏网之虞,失责必究、追责必严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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